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机构,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202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招标文件),规范招标文件编制,针对近期标准招标文件执行中反映出的常见问题,结合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我们制定了《标准招标文件修改和补充(三)》,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机构应按照本通知的修改和补充要求,及时更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内的各专业(类型)招标文件模板,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使用。招标文件模板未更新之前已开展招标工作的,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也可以按照本通知的内容,发出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加强对招标文件编制的指导和监督,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典型事例,对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严格责令改正,切实规范招标文件编制行为。
特此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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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四川住建厅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修改和补充(三)的通知_文件通知川建招标发〔2023〕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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